运城市盐湖区古为盐贩之泽,曾称“盐氏”、“盐邑”、“苦城”、“潞村”等,是运城市政府所在地,位于山西省西南部,地处黄河中游秦、晋、豫三省交接地带,东连夏县,西临永济、临猗,南依中条山与平陆、芮城为界,北傍稷王山同万荣、稷山、闻喜相接。辖区东西宽41公里,南北长62公里,国土总面积1237平方公里。盐湖区战国时期属魏,汉魏皆属安邑县地,唐另置解县。1958年,安邑、解县等合并为运城县;1983年运城县改为运城市(县级市);2000年原运城市(县级市)改为盐湖区。至2015年,盐湖区下辖7个镇、6个乡、8个街道办事处,全区常住人口70.60万(2017年)。2000年6月14日,国务院(国函〔2000〕68号)批复同意撤销运城地区和县级运城市,设立地级运城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盐湖区;运城市设立盐湖区,以原县级运城市的行政区域为盐湖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府东街。
盐湖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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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北京讨债公司: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是否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人难以知晓。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夫妻婚姻关系的连带性,应当推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注意把握以下问题: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双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